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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知道天律天理

   自誤難自救

 

一 今世沒有做壞事、為何有因果討報

 1、今生又沒做什麼壞事、為何還會有因果業來討報、

   很不公平?

 一、很多眾生常說、這一世也沒做壞事、為什麼因果業

   來找就討報、很不公平、過去世發生的事情、這時

   候來討報很無理、講這種話的人、不是很悲哀、就

   是可惡的人、累世中有殘害他人的生命、受害者上

   一世被人所害人已死亡、如何來討報他所受的冤和

   怨、今世有機會轉換空間、換你轉世為人、牠來害

   你的命討回公道、這是靈界設定的規則、正常的冤

   冤相報、這樣才能化解積壓的冤案。

 

 二、天界給人兒機會建功立果之機會、可慢慢一方面建功

   、一方面相抵償業果、一件一件的化解、天界神佛很

   難為的一再協助、但凡間的人兒多少人會體諒、怪天

   地神佛不幫忙、怪地人無同情心、但就從來不怪自己

   、天界神佛也設定、一方有要化解意願、神佛也會強

   迫另外一方來協議化解、這種公案神佛就必須協調處

   理、能夠協調解決一件積壓公案、就是少一件冤案、

   怨恨之氣也就少一件

 

 三、化解溝通時怪天怪地怪神佛、也怪其他的人、這種私

   心重的人、受報應也是應該的、他殺害人時、所得利

   益金錢和權力時、神佛得到什麼、也常質疑協助之人

   、有本事傷害別人、為何沒本事自己了結、別人協助

   只能協調溝通沒有義務、也沒要幫助之人來承受、因

   接了天命必須尊重天界的指示協助化解、好處利益自

   已得、壞處要他人來承擔、有太多的意見、自己用命

   來還就可了結、大家都很輕鬆又簡單又單純、也不用

   勞師動眾、何樂而不為、也不用怨來怨去。

 

 四、神佛對於有懺悔之心的人、才好跟受冤者溝通協商、

   儘量化解因果業障、早日回地界交旨、有了換來的功

   果憑證、也有一點功勞來交差、轉世時福利也好一點

   、又可免除怨恨之氣。

 

 五、因果不化解、那累世的業就慢慢還、轉世當雞四、五

   十天可殺一次、一大約轉世六、七次、轉世當豬三、

   四個月殺一次、每年轉世殺個二、三次如果轉世當鴨

   、鵝或鳥、魚如轉世到畜生道後、累世有殺人一刀、

   殺死一條命、那就用這種方式、自己一世一世慢慢的

   還、相抵扣冤親債主的怨恨之氣、報應歷代造成的業

   果、來還累世因果討報、上天有給很多的機會、給人

   兒但是人兒卻是浪費機緣不還、當畜生後還是比較快

   、也可早一點了結欠的冤親債。

 

二 帶天命者 暫時有護法神 不行天命神退

 l、帶有天命天職者、為何身邊常有護法神?

 一、帶有天職使命者、大都有護法神保護或協助、因為要

   執行聖事、所以天界會派天兵天將協助保護、所以帶

   有使命者、比較常會被看到身邊有無形的護法神。

 

 二、帶有天命者有護法神協助、如天命被廢除後、護法神

   會馬上調離有天命者、因為護法神帶有協助也領有旨

   令、對於無形眾生來討報因果業時、護法神會請諸位

   冤親債主、暫緩討報或是討報方式慢慢來、給有天命

   者一點時間、來反覆思量、要不要接天職使命、或許

   機緣未到、等待機會到有人來牽引或引導、帶有天命

   之人者、是否願意、還是不想、端看當事者態度、還

   是執迷不悟在不對的宗教裡面、無法跳脫誤入歧途的

   道路、也已經無可救藥的人兒、避免拖延冤親債主討

   報公案的時效、神佛會下旨令給所有護法神退出、而

   放棄不再協助這位天命者、他的因果討報者、要如何

   來討報他個人、神佛一律不再干涉他的事情、他未來

   情況如何生死不論自生自滅。

 

 三、一般也很多人的見解和說法、不執行天命的人、神佛

   會收掉你的性命、值得神佛做這種事嗎?神佛也沒有

   權力或義務來干涉、天界也沒有這條規律、因為護法

   神退出協助保護範圍後、討報者自然會加快動作、討

   報這個人身體、帶天命者失去了保護層、生命很快就

   會被了結、直接來還因果的業障、早曰結束一件冤案

   、靈界也少了一件積壓的公案。

 

三 邪魔附身 速度快則三 五天就會神通

  慢者一個月

 1、很多人修持的時間不長、為何很快會神通?

 一、很快神通會辦事的人、尤其時間很短內就會來辦事、

   馬上成立宮、寺、廟、這不一定是好現象、大部分都

   是被邪靈、魔靈、精怪妖靈附身、這種事件發生太多

   了、因素也很複雜、正規辦事必須經過神佛調教、天

   界才會頒發旨令才能來辦事、到某某地方回來就會辦

   事、不是邪魔妖怪附會、、會是領有旨令的神佛附身

   嗎?這種理論不清不楚會相信的人、一、神、二、神

   經、三、神經有病的人才會信?

 

 二、邪魔牠們也想要修、也想做一點事、但是牠們沒有旨

   令、找到機緣就會附上人身來利用、運作對他有利益

   的事務、操弄的機會較大、無正規調教、如何知道靈

   界事、人的事情處理比較會做、但常違反天理的運行

   、犯了天律都不知道、等到被查緝時是以後的事、代

   價才會清算承擔。(如當一位正規公務人員、有一定

   的程序、忽然幾天變公務官、你認為這是正常的程序

   嗎?看到別人身上有槍就當他是一位警察、會辦事的

   人就當正規是神佛來協助嗎?)

 

 三、先天帶有天命天職者、要執行天職必須接受神佛訓練

   、一步一步學習靈界的事務、才不會執行工作中出了

   各種狀況、產生更大或更多的誤判、造成不可挽救局

   面、致使靈界的糾纏更複雜、沒有經過長期天界神佛

   的調教、不可能執行靈界的事、如果有層級也不高、

   否則發生靈界重大事件、殘局要如何來收拾、正事沒

   能處理又製造事件、又有誰要承擔這種靈界所要負的

   責任、天界的天規比凡間法律嚴格要求、幾佰倍。

 

 四、正規正統帶天命、絕對正規訓練、當警察也要基層訓

   練、一步一步往上學習累積經歷、才能再進步升級或

   升官。

 

 五、身上有槍不代表他就是警察、有槍的人很多、身上有

   精良的槍械不代表、一定是特殊部隊成員、特殊部隊

   成員的武器、不一定比較其他人的槍械精良、持有槍

   械精良的人很多、不代表跟國家或政府有關係。

 

 六、正規宮、寺、廟有神佛配合辦事、不可能盲盲目目來

   辦靈界事、有可能的事也是短暫或是臨時暫代一段時

   期、時間不會很長、辦靈界的事務授權也不大、範圍

   也是不大、處理的層級也不高、事情也不是重要的案

   件、任務完成後‧神佛就會退回天界交旨交差、

 

 七、眾生不要看到會辦事、就當正神來配合、到時候天界

   神佛調查、終究一定會查緝到、很多共業大部份是這

   樣造成的、如又引導更多的誤認、眾生事情誤人誤己

   、造成更多的業果、到時得不償失、付出的代價更要

   輪迴來還、不是一世可了結、要用多少生生世世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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